盛愿在他的臂弯中缓缓抬起头,凝水的眸望着他,充满依赖的说:“舅舅对我好。”
“因为阿愿值得。”牧霄夺点他的鼻尖,对他仿佛拥有无尽的耐心,“又撒娇。”
后来,他再说些什么,盛愿就听不到了。
他亏心的承受着先生独一份的好,听他说值得,告诉自己不必担惊受怕。
说来荒谬,至亲从未给予过的温暖和爱护,他竟然在这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身上得到了。
此时,此刻,盛愿想,哪怕他一直是舅舅的身份,哪怕他们之间拥有着根深蒂固的辈分差异,自己也是甘之如饴的。
他那未说出的心意,瞬息万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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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愿独自离开了壹号公馆。
被焐热过的心脏只会变得更加脆弱,于是,他不敢久留。
小狗暂时不能带走,他把咬咬寄养在壹号公馆里,交给老管家照料,之后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庄园。
他回到了自己狭窄的出租屋,在拥挤的街道和人群之间奔波,学着背负起自己的人生,这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由之路。
人跟树是一样的,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,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。*
就像舅舅不会永远路过那个屋檐,他也不能一直萎缩在屋檐下淋雨。
只是,盛愿走得太过匆忙,甚至没来得及和舅舅正式告别。
临走前,他留下了一张银行卡和在壹号公馆创作出的几幅画,作为助听器费用和他寄居在庄园半月的租金。
最后,匆匆看一眼那些洁白的鸽子和花园中亟待抽芽的玫瑰。
他想,自己还有来年的春。
生活短暂陷入脱轨,复又回归正常,之后的日子,他一如既往地投入了单调的学习和工作中。
闲暇时,他偶尔会想起在壹号公馆的生活。
在那里的一切,都仿佛是一场稍纵即逝的美梦,可那片流淌着奶与蜜的乐土,不该是他的应许之地。
而现在,他该回到属于他的世界了。
这几日,盛愿忙着完成之前积攒的工作,几乎整日泡在录音房里。
他手上还有几部没录完的广播剧,都是些小协役,台词零碎,正在进行统一的收尾工作。
向笙轻轻叩门,而后踏进录音室,手里拎着两杯盛愿最喜欢的双倍奶盖果茶,犒劳道:“辛苦了愿愿,来补补能量,别太劳累了。”
“谢谢笙姐。”
“身体还吃得消吗?昨天复查的结果怎么样?”
盛愿摘下一边耳机,揉捏着耳垂,缓缓说道:“还好,最近头疼的次数越来越少了。”
医生说,不幸中的万幸,他的病发现的很及时,现在还是早期良性,也许不用做手术,光靠药物治疗便能痊愈。
“那太好了。”向笙勾起唇角,忽然想到什么,“哎对了,有个大公司的新企划需要cv配广告语,给我发了邮件,点名道姓要你去试音。”
“真的吗?”盛愿难以置信,叼着吸管含混不清的问,“是哪家公司呀?”
“牧氏集团。”
盛愿忡怔片刻。
下班后已是深夜。
盛愿独自一人沿着路慢慢走,心不在焉的踢着脚下的小石子,迎面而来的清凉晚风吹拂着他的发梢。
云川的花渐次落了,风中浅淡的花香也不见,只剩叶片的涩香。
再过不久,这个城市就将迎来闷热的酷夏和新一轮雨季。
待到那时,又是怎样一番光景。
铅灰色的马路上,一辆通体鎏黑的迈巴赫缓慢跟在盛愿身后滑行,见这人始终闷头走路,终于在某个路口发出了短促的鸣笛声。
盛愿一怔,思绪被拉了回来,下意识回头望去。
半落的车窗后,穿着一身周正黑色西装的男人的目光,随着车子停下,不疾不徐的落在他的身上。
牧霄夺鼻梁上架着一副平光半框眼镜,眉目裹几分倦怠,似乎刚从尔虞我诈的名利场抽身离开。
昨晚,牧霄夺从欧洲出差回国,却被告知盛少爷已经收拾行李离开。
他没带走他的小狗,也没带走那片玫瑰,就像小王子突然返回了B612星球,相遇有多么慌乱,离别就有多匆忙。
那晚,他对盛愿说,再陪他久一点。
他想对方一定没听见。
那时,他没来由的想,这个彰显身份地位的壹号公馆,似乎太大了些。
“舅舅!”盛愿瞬间绽开笑容,脚底生风的朝他奔过去。
“您这次出差回来得好快啊。”他的咬字翘着尾音,好像这场意料之外的重逢带给了他许多惊喜。
他们没有互相的联系方式,于是,心照不宣的享受着不期而遇带来的喜悦。
“我再不回来,庄园里的玫瑰长腿跑了都追不回来。”牧霄夺意有所指,掀起窄薄的眼皮,晦暗的目光落在他眸下淡淡的阴影上。
他伸手拉开另一侧的车门,示意盛愿上车。
盛愿的脸上始终挂着明媚的笑容,小嘴抹了蜜似的,“想你了舅舅。”
“嘴这么甜。”牧霄夺心头隐隐一动,面上依然平淡,“怎么突然说好听的话?”
“我哪天说话不好听?”盛愿不甘示弱的反驳他,一副恃宠而骄的小模样。
这样亲近的话让牧霄夺忽然想到了庄园里那只自来熟的小狗,对于主人,它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。
事实上,他很少感受到来自另一人充沛的情感,这世上,似乎所有人都对他保持尊敬和畏惧。
当然,这也与他天生不近人情的性格有关。
牧霄夺抬起手指,指端在空中悬滞两秒。
最终,轻轻搭在盛愿的肩上,感受到凸出的肩胛骨硌着自己的掌心。
“瘦了,好不容易养出来的肉都没了。”他料想,离开庄园后,盛愿定然没有好好照顾自己。
“……没有吧。”盛愿摸了摸自己掐不出二两肉的脸颊。
“最近过得还好吗?”
“很好啊,舅舅呢?”
“一般。”牧霄夺如实答。
他从不觉得这个小朋友的入住是打扰,甚至隐隐期待着能在庄园某个日暮黄昏,看见他和小狗遥遥跑向自己。
似乎只有那样,他才觉得,这样枯燥重复的一天,会变得不一样。
简短的叙旧过后,牧霄夺陪他吃了顿晚饭。
最近牧氏一连收购了多个公司,这些公司多年积弊,尾大不掉,管理层与执行层腐败严重,手底下的董事们蠢蠢欲动,跑路的跑路,进去的进去。因而牧霄夺公务缠身,忙得不可开交。
盛愿不想耽误他太久时间,开门见山的说:“舅舅,那条广告是您给我安排的吧?”
牧霄夺正垂眸回复工作消息,闻言,头也不抬的“嗯”了一声,“公司需要你帮个小忙,开发组最近在筹备新项目,这次的产品主打年轻人群体,自然不能沿用从前那些,正好你接碎活。”
“这怎么能叫碎活呢?您公司的业务别人挤破了头都进不去。”
牧氏的简历向来难投,陆听夕校招的时候在HR那里栽了个大跟头,盛愿有所耳闻。
牧霄夺对他这话没有异议,语气一派闲散,“能力不行的话就算有一百个脑袋也进不来,况且我只是给广告部提了个意见,他们能采纳也是相中了你的水平。”
盛愿料想,舅舅提的意见别人估计也不敢有异议,嘟囔着说:“那还是您在照顾我,这种机会要是光靠我自己争取,估计连简历都抵不进去。”
牧霄夺微不可查的抬眉,不答反问:“那你辛苦工作,为的是什么?”
盛愿不知不觉被他的话绕了进去,咬字带一点软糯,“为的是能争取到像贵公司这样宝贵的机会。”
那双漆黑的眸带着零星笑意看过来,落在他内眼角精致的浅咖色小痣上,“小朋友,见好就收,舅舅也不是每次都能撞上这么适合你的工作。”
此后几日,盛愿下班后,便会乖乖站在路边等舅舅顺路送他回家。
他推脱过几次,说自己可以坐公交,但是舅舅没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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