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偏偏那日牧霄夺放学后,没有直接回祖宅,而是让司机绕路,去了一趟医院。
牧霄夺踏进病房时,盛愿正孤零零待在病房。
洪珠仪在床上支了一张小桌板,又买了一盒水彩笔,他就乖乖趴在桌上画画。
画的什么,牧霄夺记不清了,应该和现在一样,爱画些猫猫狗狗。
牧霄夺走过去,手指轻轻敲了敲小孩子的后背,示意他把背直起来,说:“眼睛不要了?”
盛愿从小发育的就慢,又被洪珠仪养得胖乎乎的,像面包店里刚出炉的蜂蜜小蛋糕,稍微碰一碰就软软塌陷下去。
他被人戳了脊梁,无辜的抬起头,眨巴眨巴圆圆的眼睛,不说话也不怕生。
那时候,盛愿已经听不见声音了,也没有名字。
就连住院单上签的姓名,都是充满着宠溺的“宝宝”。
留一个小孩子独自在病房里,还是有些危险。
牧霄夺索性坐在他身边,一边等洪珠仪回来,一边百无聊赖的翻看他的画本。
小孩子不光画画,也照葫芦画瓢似的跟着唐诗三百首练字。
一首诗被他写得像画,横竖撇捺每个笔画都能飞上天。
牧霄夺看了好久,才看出这是王维的《相思》,短短二十个字,没几个字是对的。
也许那个时候,盛愿就已经表现出了超乎常人的美术天赋。
洪珠仪回来后,自然是百般感谢牧霄夺的出手相助。
牧霄夺没说什么,只是从包里翻出了一堆堂兄堂姐硬塞给他,求他找洪珠仪签名的唱片。
后来,牧霄夺偶然提起,这孩子也快到了上小学的年龄,怎么还不取名字。
洪珠仪笑笑,没做任何解释。
她只是说,这孩子以后会姓盛,要不是牧少爷当夜出手相助,活下来都是难事,希望他能给孩子取个名字。
牧霄夺没再继续说下去,那时,他刚刚成年,是牧少爷而非先生,也没有像现在这般不近人情,同情心和感知力远比如今这颗冷硬的心脏更加泛滥。
他只给自己的小狗取过名字,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适合这孩子的字,于是目光不经意落到摊开的本子上——
【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。愿君多采xie,此物zui相思。】
生僻字用拼音,简单的字写得四不像,最好看的几个字是“红豆”、“春”和“愿”,他圈出这几个字,笔尖犹豫。
盛红豆、盛春、盛愿……
牧霄夺那时没多想,他只是觉得小孩子上学之后,写自己名字应该漂亮些。
最后,他也没在这几个字之中决出胜负。
再次遇见这对母子,已是仲夏,牧霄夺正在准备动身前往英国留学。
加长林肯匆匆掠过旺角,他下意识向窗外瞥了一眼,恰好看见这对母子在做生意。
洪珠仪租下了一个小水果摊,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孩子的助听器和治疗费用上,可这总归不是长久之计,在寸土寸金的香港,光靠卖水果抚养一个孩子,几乎是天方夜谭。
按理说,洪珠仪还有一把好嗓子,只要有贵人相助,回归大众视线不是难事。
她天生傲骨,所有的软弱似乎都是为了这个孩子。
距离医院那次见面,已经过了一个多月,风吹日晒让洪珠仪黑瘦了很多。
她带在身边的小孩儿却依然白净可爱,坐在遮阳棚下的小板凳上,一晃一晃着小脚丫,一顶大大的遮阳帽扣在他的头上,几乎盖住了大半张脸蛋。
牧霄夺照顾这对母子的生意,买了不少水果回去带给家人,趁着司机往车上搬东西的时间,他去看了眼那个孩子。
洪珠仪笑道:“寶寶,你看誰來啦?”
牧霄夺半蹲在小孩儿身前,指尖轻轻挑开遮阳帽沿角,问他:“還記得我嗎?”
自然是不记得了。
小孩儿记事晚,自从高烧过后,记性似乎就变得更差。
他乖乖的叫他“哥哥”,小手慢吞吞剥着一枚泛青的橘子,剥得坑坑洼洼的,还掰下几瓣送给了牧霄夺。
牧霄夺接过小橘子,酸得他现在还记忆犹新。
最后一次见面,是启程云川那晚,牧霄夺允许了这个非亲非故的小孩儿搭顺风车,并且枕着自己的腿睡了一路。
他在那段说远不远、说近不近的路程里,终于敲定了孩子的名字——盛愿。
没有任何寓意。
想来,这就是他们为数不多的接触了。
手腕传来微凉的触感,牧霄夺回过神,看到盛愿正用指尖轻轻碰着他手腕那粒红痣。
“舅舅,您这颗痣好特别啊。”盛愿手托着腮,这个疑问显然已经伴随了他好久,“为什么?”
盛愿思维发散,问得问题也没头没脑。
牧霄夺懒懒淡淡的问他:“怎么特别了?”
“就是很特别呀,像粒小红豆似的。”盛愿说。
这样一个严谨规整、非黑即白的人身上,突然出现了超出秩序的鲜艳的色彩,任谁看,都会觉得突兀。
牧霄夺说:“成年之后突然长出来的,没怎么在意。”
盛愿轻轻漾开一点笑容,没什么特别的原因,只是看见他,就下意识想笑。
牧霄夺正色,指骨轻轻敲了敲他的额头,说:“这几天,可能会有人来找你,你知道该怎么做吧。”
盛愿不解,歪着头问他:“怎么做?”
“下雨知道往家跑吗?”牧霄夺故意打趣他。
“当然知道了,我在您心里难道是很傻的形象吗?”
牧霄夺笑他:“傻样。”
盛愿皱了皱漂亮的眉眼,觉得他在存心取笑自己。
“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?”牧霄夺手撑额角,姿态懒散的问道。
盛愿不解的“嗯?”了一声。
牧霄夺从盛愿的笔袋里取出一支笔,学着他的样子,在纸上画了一只小猫,三两笔便让小猫拧起眉头。
“生气小猫。”他说。
盛愿撇撇嘴,评价道:“舅舅,画的好丑啊。”
“……”
“不和你闹了。”牧霄夺合上笔盖,谈起了牧家最近的变动,“下个月,牧峋和兰音结婚,这事牵扯的人比较多,所以我才会担心有人找上你。”
“结婚?我怎么不知道。”盛愿顿时睁圆了眼睛,声音有些大,虽然没引起注意,但他还是立刻缩起了脖子。
他生病住院这段时间,到底错过了多少大事。
舅舅收购兰氏,并且将兰家赶到了澳门这事,他在陆听夕口中有所耳闻,怎么一转眼,兰家又要和牧家联姻了?
“奉子成婚,自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。”牧霄夺压低了声音,“不过,两家婚期将至,总不能一直瞒着。届时公之于众,你觉得某些人能老实坐着?”
盛愿在心里咂摸半天,才想到某些人代指的谁:“您说的难道是……我哥哥?”
“他姑且算是一个。”牧霄夺说道。
之前在医院,他警告过盛白港和盛家不允许再靠近盛愿,只是不知道,他有没有将这话听进去。
牧霄夺嘱咐他:“接下来,舅舅应该会很忙,不能时时照料你。这段时间,不管有谁联系你,你都不要去见,听见了吗?”
盛愿点点头:“听见了。”
牧霄夺见他一副认真听话的模样,夸道:“乖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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