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那阵法有着幻化外形、修改气息之效,程渺定睛一看,只见镜中的自己已然成了个清俊青年的样子,面容也是略显平凡,眉心一点红痣,仔细一看竟是个小小的印记。唯有那双眸子还是如从前般冰冷,带的整个人的气质都为止一变,是个不知情爱如何的剑灵模样。
程渺看了一会,忽的发觉出了什么,低头一看,果见身上的伤口好了多半,虽仍有些微微的疼,从面上却再看不出是受过经年折磨的样子了。
他脑中瞬间掠过无数思绪,乱的说不出话来,下意识咬了牙,皱眉冷道:“魔尊这是何意?”
折磨了这么久、造出了满身的伤来,怎么忽然舍得将他治好了?
霜落自封霄阳扯开程渺衣服时起便不断发出断断续续的剑鸣,活像是在骂娘,封霄阳被它吵的头疼,索性一脚踹开已成了寻常铁剑的霜落,相当自然的躺在了程渺的腿上:“做我的剑,自然不能伤了损了,有失魔尊颜面。”
“对了。”封霄阳瞥了眼被踹到地上、愤怒尖鸣的霜落,索性打了个响指强行静音,贱不兮兮的跷起腿来,“既是要去凡间,这名字自然也该遮掩一番……不如就叫皓轩剑吧,轩儿,且应一声?”
程渺字逸轩,从前这天下敢叫他“轩儿”的也只有青莲峰上那位,便早将这称呼当成了最亲近的人之间才能叫的。如今听了这句多少有些欠的“轩儿”,犹如被当面抽了一耳光,心中飞一般的起了火,他咬牙想骂上这仗势欺人的魔人几句,却是怎么都发不出声音来。
封霄阳早料到了现在的境况,笑着在那莲纹上一点:“轩儿,你如今可是一柄剑,该知道谨言慎行的理。”
那阵法画在程渺心口之处,自然不止是拿来换个样儿的。
如今的程渺已完完全全成了个剑灵的样子,体内损毁的丹田也被遮掩起来,更是与封霄阳血脉相连,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取他的魔息为己所用。最重要的是,剑灵程渺的一举一动都在封霄阳的掌控下,从源头根绝了因程渺蓄意报复而暴露两人身份的可能。
他占够了便宜,再不去看气的咬牙切齿的程渺,闭眼装睡,心头的彻骨疼痛荡然无存。
【宿主真是……】系统找不出词语来形容封霄阳,可听它那语气,分明是写满了叹服的。
封霄阳志得意满的“哼”出一声:“他程渺是怎么样一个人,我还不知道?”
这人看起来是个冷酷无情的仙尊,实际上却只是个严重缺爱、吃硬不吃软的,相处的最好办法便是给个甜枣再打上一棒子,摆出个“你只是个物件”的态度,省的程渺瞎猜。
也不知道究竟是经了多少的苦,才能怕人爱怕成这个样子……封霄阳想到此处,多少有些唏嘘。
他倒是想给仙尊多点关怀多点爱呢,就是怕被程渺一剑捅没了——刷程渺好感度这件事,道阻且长啊。
系统察觉到宿主的内心想法,看着后台数据,有些沉默。
程渺对宿主的仇恨值降低、关注度增加,应该、也许、可能……不会出什么事的吧?
车辇早被催动,穿过三界间隙,直冲凡间而去。
程渺牌膝枕功效颇佳,封霄阳只枕了片刻便有些昏昏欲睡,得知路程还有四五个时辰后便不再强撑,很快进入了梦乡。
他睡的昏沉,全然没察觉到程渺那几乎要将他活拆了的灼灼眼神。
他瞪了半晌,忽的软了神色,微微一叹,将外衫脱下,披在封霄阳身上。
霜落起初还在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乱颤,待看到自家主人脱外衫披衣的一套动作后猛然僵住,发出“嘎嘣”一声,又在程渺满含威胁的目光逼视下默默的翻了个面,彻底成了柄没有灵气的铁剑。
完了,自家主人这那是被蛊惑,这是心甘情愿进了魔人下的套啊……
霜落觉得自己不能好了。
——
“小叫花子!看这鸡腿,哟——好大好香一个!想不想吃?”圆脸男孩一手一个鸡腿,唇边满是油光,正拿着那鸡腿逗狗似的叫路旁蜷成一团、满身脏污的乞儿。
那乞儿眼中流露出几丝恨意,可肚中空空、响如雷鸣,终是馋虫作祟,低低叫出一声:“……想。”
圆脸男孩哈哈大笑,将鞋子伸至乞儿面前,脸上净是嘲弄之意:“舔!舔的好了小爷便把这两只鸡腿都赏给你!”
乞儿看着那鞋底上沾着的一坨不明物体,面露恨色,迟迟未动。
“怎么不舔呀?你不是天天都和那群野狗睡在一块儿么?”圆脸男孩身后还跟了几个同他一般大小的孩童,都是面色红润、衣冠整洁,与衣衫褴褛的乞儿形成鲜明的对比,正在极力撺掇,“舔了就有鸡腿吃了!”
乞儿紧紧盯着那坨狗屎,缓缓直起身来,向着那圆脸男孩唾了一口!
圆脸男孩猝不及防,被直直唾到身上,脸上也溅了几丝唾沫星子,气的红了脸:“妈的,不识好歹!给小爷往死里揍!!!”
那乞儿看起来也只是个半大孩子的样儿,起初还招架几下,后来似乎是被踹到了小腹,疼的蜷成一团,只护着脑袋,一声不吭的忍受着踢踹。
几人所处之地是条繁华街道,来往行人如潮,却无人向这小乞儿投来同情目光。
“你看,如此幼小的孩童受人欺辱,路人却是视而不见,当真是人心不古、世风日下呐。”一人坐在窗边,端了酒盏摇晃,饶有兴趣地看着楼下的混乱场景。
他这话拖了尾音,明摆着是要说与那已握紧了拳、面露不忍之色的人听,却惹来不少明里暗里的打量。
不为什么,只因这二人虽都是男子,搭配却着实有些奇怪。
说话人青衣乌发,一双含情桃花目,长发随意挽起,以一支红木簪固定,薄唇天生带了几分笑意,又兼着面容精致俊朗,眼波睥睨间携了几丝魅惑意味,举手投足间却透出几丝懒散浪荡气来,与他那红绿搭配的穿着极为相似,都矛盾的厉害。
此时的他,正躺在另一位白衣男子的腿上,一只手端着酒盏,另一只手有一搭没一搭的在男子胸前点着,活脱脱是个调戏佳人的纨绔子弟。
可……那被“调戏”之人面容只能算是平庸之流,众人暗暗打量一番,面上都是露出几丝古怪之色。
瞧这情形,占便宜的到底是谁,还真不好说——活脱脱一枝花儿看上了牛粪啊。
罢了,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这两人可是带着剑的,说不准被看恼了会拿出剑来砍上一圈,那就得不偿失了。
这矛盾万分的二位“花儿并牛粪”,便是那下凡了的仙尊魔尊了。
而那正被人踢踹侮辱、衣衫褴褛的乞儿,便是《仙途》一书中的主角、后来的仙魔共主李致典。
封霄阳早察觉到了四周明里暗里的打量,却是毫不在意,转回眼神,瞧见了程渺那张黑沉的脸,挑眉笑道:“怎的了?难不成轩儿还要去为那小叫花子出头?”
他嚣张惯了,一句“轩儿”叫的又亮又响,程渺脸色更黑,几乎是从牙关里挤出一句话来:“……你够了。”
封霄阳将霜落变成了铁剑、光风霁月的仙尊画成了个普普通通的剑灵,却没舍得对自己的脸动手,只变了显眼的发色瞳色、掩了魔纹,颜值足足留了九分在。
“轩儿还没习惯呢?”封霄阳弯起一双桃花眼,微微撑起身子来,拉进与程渺的距离,压低声线调笑,“你已成了我的剑灵,怎的还未习惯叫我声主人?不认主的剑可不是把好剑呐。”
程渺脸色已黑成了锅底般的颜色,咬紧嘴唇,别过头去。
封霄阳调戏完成,瞥了眼楼下,见那小叫花子寻了个空子夺路而去,便知道该是到了出场的时候,慢慢悠悠直起身来伸了个懒腰,喝干了杯盏里的酒,这才化作一道红光,直追乞儿而去。
程渺膝间一空,眼见着封霄阳追着那小叫花子去了,心中不由得一紧,担心这魔人是要大开杀戒,连忙拿起一旁的霜落,掏出几星碎银往桌上一放,俯身从窗口跳下,惹来众人惊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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